證所稅動議版闖關成功 立院臨時會三讀通過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農曆年持續干擾市場證所稅,今日立院臨時會闖關成功,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財政部國民黨立院黨團研擬的「修正動議版」。

根據證所稅「修正動議版」,個人證所稅在102年和103年採「設算所得」和「覈實課徵雙軌制。多數投資人適用的設算所得制以大盤指數8500點爲起徵點,當指數達8500點以上,以每1000點爲級距,按賣股所得的千分之0.2課徵證所稅。

但有4類個人股市投資必須覈實課徵:出售上市股票興櫃股票全年出售合計100張以上;102年1月1日後初次上市櫃(IPO)後首次交易課稅,不溯及既往,且排除在承銷期間取得單一公司股票10張以下;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覈實課徵制採分離課稅,稅率15%。爲鼓勵長期投資,持有股票1年以上稅率減半(即7.5%);IPO持有3年以上,稅率再減半爲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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