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軍公教提繳免稅 明年報稅也適用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軍公教及政務人員依規定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可以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圖爲臺北市府公務人員爲民衆辦理業務。(資料照/陳信翰攝)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政務人員退撫條例》、《公務員退撫基金基金管理條例》,軍公教及政務人員依規定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可以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讓軍公教勞稅制齊一,並可回溯至110年1月1日起算,明年報稅也適用。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表示,經過朝野協商,國民黨團成功爭取到軍公教退休金提繳部分免稅,追溯自今年110年1月1日開始起算。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表示,修法過後,公立學校老師明年報稅時,就可以適用此新稅制。
修法也明定,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累積成長率達正負5%時,應調整軍公教退撫給與,調整比例則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綜合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定之,以保留政府財政支出得酌予考量的彈性空間,並至少每4年要啓動調整一次。
此外,大法官於2019年8月23日宣告年金改革中,對於「退休再任私立學校職務應停發月退休金規定」,有違反平等原則,立法院也爲此進行修法。
今天三讀通過之修法,配合刪除相關條文,並回溯至2019年8月23日施行。因此,退休軍公教再任私校專任教師而停領退休俸者計約1169人,將發給退休俸,並從2019年8月23日起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