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提告開房片 警鑑定無法判斷深僞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右)、新北市立委參選人林國春(左)27日召開「鄭文燦開房影片真僞鑑定拖1個月!王鴻薇、林國春送私人鑑定」記者會。(劉宗龍攝)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上月針對臉書「Next逆襲」貼出疑指涉他「開房間」影片向警方報案提告,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7日質疑報告爲何未公佈?警方隨即公開刑事局作出「無法判斷深僞可能」的鑑定結果,但新北市立委參選人林國春宣佈將「自費」送交鑑定。鄭文燦辦公室強調,鄭多次聲明影中人不是他,並已委請律師對林國春提告。
王鴻薇指出,影片10月26日就已經親自遞交相關證據,要求法務部1周內提出報告,但至今近1個月仍未提供給委員會,鄭身爲行政院副院長,涉及不倫桃色爭議,嚴重影響國家形象,這件事非同小可,難道結果不能公開?如果監視影片有僞造剪接,政府應該早就公佈了,不會拖拖拉拉。
林國春則表示,根據他過去刑事鑑定專業,不同影片驗證真僞雖有技術難度上的差異,但以該影片長度,驗1個月還沒有報告,相當荒謬,尤其自己第一時間就說可以幫他送美國鑑定,當時送過去,現在早就有結果了,質疑法務部有沒有政治考量?他並宣佈自己會把這4部影片、3張照片,送交民間鑑定公司判讀。
就在王鴻薇提出質疑後,警方昨證實,影片已送刑事局檢測是否爲「深僞」,結果在8日出爐,爲「無法判斷深僞可能」,刑事局18日已發函給臺北地檢署。警方解釋,依檢調共同決議指定的工具,需2套軟體檢測結果一致才能判定,但2套結果不同,所以無法判斷,也無法確定鄭是影中人。
對此,鄭文燦辦公室發佈3點聲明澄清。首先,關於網路流傳影像,鄭文燦已多次公開聲明影中人不是他本人,並委請律師提告,由司法機關查明影片來源、還原真相。
鄭辦指出,2011年鄭文燦與太太到澳門旅遊,2人全程同行,沒有到不當場所,也沒有林國春任意指控的情節;批評林爲了選舉任意抹黑栽贓,卻從未提出有效證據,鄭已請律師提出告訴,遏止造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