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因7年前案子被聲押?郭正亮驚爆:一定還有其他事

桃園地院審理後,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鄭文燦面露微笑走出法院,全程不發一語。(賴佑維攝)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桃園地檢署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方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當庭提出抗告。前立委郭正亮認爲,7年前的案子被當作聲押的理由,一定還有別的事,檢方手上掌握的資料一定不止這個。

郭正亮今(6日)在政論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表示,如果按照桃園地院的新聞稿,現在所公開的事證,是2017年9月,鄭文燦收了500萬;2018年8月,他還了這500萬。有收有還,因此不能認定這500萬是犯罪所得,所以纔會交保。檢方還有很多事證沒有拿出來,不然不可能這樣認定他有罪。

郭正亮接着表示,目前查到的金流只有500萬,但9.5公頃農地重劃,要劃到華亞園區,這個價值有多大,而且這個案子行政院還沒過,很多細節也還沒公佈。

郭正亮指出,因爲是7年前的案子,而且只有500萬,鄭文燦一定說這個錢是借的,因爲他還了。如今把7年前的案子當作聲押的理由,他相信一定還有別的事,檢方手上所掌握的資料一定不止這個。

郭正亮更點出,鄭文燦從日本回來就發生這件事,當然會讓人覺得,是一系列政治動作的第一發,人家會理解爲賴清德要開始防腐鬥爭,認爲前總統蔡英文留下的坑太多。賴清德應該是下了決心,要對蔡英文任內8年一些大家難以理解的案件做個清理。若是這樣,他認爲這是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