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8招救低薪 提高薪資揭露門檻、公司盈餘助攻調薪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行政院提供

爲促進國內薪資提升與透明化,行政院長卓榮泰祭八大措施,包含政府約聘僱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並提高薪資揭露門檻至5萬元,同時研議將最低工資1.3倍、約3萬7167元的薪資門檻,納入上市櫃公司申請許可審覈,提升非主管員工薪資。

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17日登場,議題鎖定包容成長、中小微企業及受薪階級,當時做出研議誘因讓產學合作實習生月薪至少3萬、並給予普惠金融貸款,協助中小企業數位、淨零雙軸轉型。由於討論熱烈,當時並未觸及定義低薪等議題,今日再開延續會議。

國發會今報告「薪資提升及薪資透明化議題」,卓榮泰指出,行政院2018年提出10項薪資對策,包含公部門主動解決低薪、薪資水準列入政府採購及頒發獎項之加分項目、鼓勵企業家加薪、薪資透明化、提高時薪等5項短期目標,及增加投資、加速產業升級、降低受薪階級負擔、提升人力素質、降低學用落差5項中長期目標。

卓榮泰以此爲基礎提出8項創新對策,分爲三大項目,首先是「政府作爲加薪引擎」,要求政府部門應負擔起帶頭的責任,明年起中央政府的約聘僱人員,及勞務承攬進駐政府單位工作服務的基層員工,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約3萬1449元;政府部門應定期檢討及提高勞務採購薪資標準,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因應「證券交易法」修正,將要求上市櫃公司要在章程中明定,從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爲基層員工調薪或分配酬勞。

第二大項爲「薪資透明化」,卓榮泰說明,請勞動部研議修正「就業服務法」薪資揭露門檻,提升至5萬元,並請金管會研議將一定的薪資門檻,即最低工資的1.3倍,約3萬7167元,納入上市櫃公司申請許可審覈,以利提升非主管員工薪資,確保合理薪資條件。

此外,卓榮泰指出,將請勞動部與金管會等部會共同研議將相關勞權指標,例如基層員工「薪資平均數」及「薪資中位數」變動比等,於明年納入永續報告書揭露範圍及公司治理評鑑項目;另上市櫃公司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者,自2028年度起申報性別薪資差距,讓加薪狀況、性別平權落實程度更公開透明。

第三大項爲「中小企業賦能」,卓榮泰表示,首先請經濟部擴大輔導,創造中小微企業獲利及加薪能力,受益對象主要爲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及製造業,而企業成功提升獲利後,應將爲員工加薪或分潤,納入後續政府輔導方案申請的要件之一,其中也包含已修正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提高企業幫員工加薪的租稅優惠。

卓榮泰續指,爲鼓勵有獲利的中小企業善盡社會責任,對員工加薪,帶動國內薪資水準成長,經濟部將研議新增「鼓勵中小企業爲員工加薪信用保證措施」,對員工加薪經金融機構或信保基金核認屬實的中小企業,額外提供3500萬元保證融資額度,保證成數最高9.5成,保證手續費從低以0.1%計收。

他強調,未來仍可因應各種情勢變化持續增加提出「10+N」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