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不再列席 考試院長伍錦霖:五權分治丶相互尊重
考試院長伍錦霖。(本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日前通過修正考試院組織法,行政院也決定不再常態派員參與考試院會,考試院長伍錦霖今天表示,考試院對各機關考銓業務的監督,是憲法賦予的職責,不會因爲修法和附帶決議而改變。他也呼籲各憲定機關本於五權分治,相互尊重原則,爲建立更中立的文官制度共同努力。
立法院上會期審查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並做成「考試院不得要求行政院所屬機關首長常態性列席本院會議,並課提出政務報告」的附帶決議,行政院據以函知考試院,不再常態性派員列席考試院會。
考試院今天舉行院會,列席的行政院人事總處副人事長蘇俊榮解釋,行政院一向尊重立法院的決議,人事總處依據《人事總處組織法》規定,「有關考銓業務,並受考試院監督」,未來考試院舉行有關考銓業務的會議,人事總處都會派員出席,並表達「政府是一體的」,認爲行政、考試兩院和諧至關重要,多位考試委員對蘇俊榮的發言,也多表肯定。
伍錦霖在與會委員發言之後,做出迴應。他說,在我國五權憲政的政府體制下,各院彼此之間,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的規範,相互尊重各自的憲定職掌,這應是我國憲政運作多年來,各憲定機關首長及其成員普遍的共識與默契。
伍錦霖說,考試院爲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公務人員考銓等事項,這是憲法賦予本院的職掌,他身爲院長,有責任也有義務堅守及善盡憲法所託付的職責。他強調,考試院對於各機關執行考銓業務時,對其所具有的合法及妥適性監督權限的依據,都有源自於憲法及其增修條文所賦予考試院憲定職掌事項的規範爲其憑據,這些監督權限並不會因爲相關機關組織法律的修正,或任何憲定機關會議的附帶決議,而有所改變。
伍錦霖指出,文官制度的健全與否,固然是考試院責無旁貸的憲定職責,但基於政府一體,他呼籲並期盼各憲定機關,都能本於五權分治,平等相維、相互尊重的原則,秉持宏觀的氣度,爲建立更穩健及中立的文官制度共同努力,這纔是國家及全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