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10項微罪不記點 路權團體氣炸

10項微罪不記點、不得檢舉項目

爲洗刷「行人地獄」污名,交通部違規記點新制去年中上路,但民怨沸騰,行政院會7日通過相關修正草案和配套,包括限縮10項1200元以下罰鍰的微罪項目不記點、不能檢舉,另科技執法、民衆檢舉也不記點。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對此表達憤怒、痛批荒謬,將在法案送進立院之際發起北中南串聯抗爭行動;計程車駕駛工會則表示,不當法規適當調整,讓計程車司機生存稍鬆一口氣。

行政院會7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10類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不開放民衆檢舉,包含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騎機車拿手機通話、汽機車駕駛抽菸、倒車未開燈或不注意行人,及在圓環、人行道、交叉路口、公共場所出入口、消防栓前臨停,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停等10種。

草案也規範當場舉發始予記點,科技執法及民衆檢舉案件等逕行舉發不予記點,民衆自費參加講習1年可抵扣4點違規點數。

交通部統計此次修正草案刪除的10項民衆檢舉,2023年檢舉件數約184萬件。去年6月30日違規記點新制上路,累計至今年2月底約350萬人次因違規被記點,記滿12點被吊扣駕照2個月則約有7300人。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說,這10項交通部說不影響安全可不記點、不檢舉,但實際上騎機車可使用手機、汽車在行穿線和人行道違停、路口公車站和並排臨停等,都是非常危險,過去許多的人死在這樣的違規樣態,記點是淘汰不適任駕駛最後方式,交通部不在乎每年大量死傷人數,不排除發起北中南串聯抗爭,全力擋下不合理政策。

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在路口、公車站10公尺臨停或並排臨停,非計程車司機個人主動違規,而是配合乘客方便上下車,感謝不適法規的適當調整,違規不合理也是不對,但任何法令制定都應考慮每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