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考生寫完考卷「開錢包整理髮票」 大考中心:不扣分

▲指考示意圖。(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蔡玟君/臺北報導

108學年度指考已於7月初落幕,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15日針對今年指考期間,考生違規案件進行討論。其中爭議最大違規案件,是有考生在公民社會科考試期間,於座位拿出錢包內的統一發票開始整理,經過委員激烈討論,甚至投票決定,最後大考中心以不扣分處理。

▲大考中心違規會議。(圖/記者蔡玟君攝)

大考中心表示,今年違規考生共計211件,比去年增加42件,其中以未攜帶有效證件正本以及考生攜帶入場行動電話手錶物品,在考試時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的違規案最多,大考中心也表示,手機等物品在考試時發出聲響的違規情況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未來將加強宣導

會議中討論最高的違規案件,是有考生在公民與社會科目應試時,接近考試時間結束前,因寫完考卷拿出錢包內的統一發票開始整理,經監考人員發現後製止,並沒有再繼續整理,當下以發現考生將非應試物品放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的規定通報大考中心處理,但因簡章並沒有針對該行爲有明確規範,是否扣分引起現場委員激烈討論。

部分委員主張懲罰學生必須要有明確條文依據,由於在違規依據中,針對非應試物品有明確指定哪些物品不可帶到座位上,但並沒有指出發票不行,且經過監考人員確認,發票上並沒有考試相關內容,因此認爲不應扣分。

由於該違規情況意見不一,最後大考中心決定投票決定,經過現場10位委員投票後,以7票不同意扣分與3票同意扣分結果,決定該考生不扣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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