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前經紀人「接拍A片」遭告妨害名譽 偵查終結薔薔不起訴

前黑澀會美眉薔薔(本報資料照片)

前黑澀會美眉薔薔(林嘉凌),曾找鄭姓、陳姓友人擔任經紀接通告、表演及業配,但鄭、陳等人不滿薔薔在雙方拆夥後,向媒體爆料2人管理公司有問題,花錢無底洞,說2人幫她接拍A片,另公開指控劉姓前助理會偷錢,鄭、陳、劉3人分別控告薔薔妨害名譽、恐嚇等罪。臺北地檢署調查發現,鄭、陳確曾接洽情色片廠商「麻豆」,薔薔所稱接拍A片並非子虛烏有,3人相關指控均罪證不足,5日不起訴薔薔。

檢方調查,薔薔2019年、2021年分別與鄭、陳約定,由2人爲她接洽表演、通告或業配,3人併成立工作室,薔薔2022年4月找劉姓女子擔任助理,事後薔薔與鄭、陳終止合作,劉離職。

但鄭、陳不滿薔薔自2022年5月起陸續向某週刊爆料,指2人管理公司有問題,花錢像無底洞,上電視節目時說2人接色情片,向媒體說,她的男模會館可能要停擺,因遭友人欺騙,還用她名義接A片,甚至薔薔在臉書發文批2人是「阿狗」、「阿貓」亂搞,控告薔薔妨害名譽。

另劉則不滿離職後被薔薔說會偷通告費,並在臉書發文批「你自己看着辦,來動我的話,我就讓你好看」,控告薔薔妨害名譽、恐嚇。

檢方認爲,薔薔只稱助理偷錢,尚難以辨別身分,恐嚇部分罪證不足,另指鄭、陳2人花錢無底洞、接A片等,因薔薔查帳後的個人推測,難認有妨害名譽犯行,鄭、陳確曾接洽情色片廠商「麻豆」,薔薔所稱接拍A片並非子虛烏有,3人相關指控均罪證不足,今不起訴薔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