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澀會美眉薔薔販毒案 北檢認男友誣告不起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前黑澀會美眉薔薔」(本名林嘉凌)被男友楊承雋指控販毒,還拿走他皮夾物品避不見面,於是拿薔薔留在他家中毒品報案。臺北地檢署29日偵結,認定楊男與薔薔吵架,一氣之下報案誣陷,將薔薔處分不起訴,至於楊男涉嫌誣告則另案偵辦。

今年5月21日,楊承雋報案指控薔薔賣毒、吸毒,並出示5顆MDMA(搖頭丸)、3包K他命,指稱是她賣給他的。但臺北地檢署偵辦期間,楊男卻翻供,表示毒品是他的,不是女友賣的,報案當天是因爲與女友吵架,她氣得走人,讓他找不到,纔會拿毒品去報案。

檢警追查後並未查出薔薔販毒給楊男的證據,北檢將薔薔處分不起訴。薔薔接受媒體採訪表示,感謝司法還她清白,希望此事儘快落幕。薔薔曾在2011年底,因找鎖匠前男友鄭彥伯住處,搬走電腦主機,被檢方依竊盜罪起訴,最後士林地院採信薔薔說法,認爲她只是爲刪除電腦私密照片資料才抱走主機,沒有偷竊犯意,判她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