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再設計 9旬翁也能斜槓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聘用多名中高齡者擔任員工。(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立法院訂定「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後,後續並未修正勞基法相關條文老盟秘書長張淑卿表示,勞基法54條仍明定僱主可以強迫65歲勞工退休,但這是工業社會的想法,如果是農業社會,90多歲的老人依然可以下田、也是產能,「老人不僅僅是被救助對象」;修正強制退休規定,對促進高齡者就業才更有誘因

張淑卿表示,中高齡就業專法原本僅提供給中高齡者的辦法,擴及至高齡者也適用,讓僱主較有意願可以試試看這些因爲年齡被迫離開職場的高齡者,「高齡者不僅只有在家照顧孫子、當志工選項」,繼續工作也成爲未來的目標之一,而高齡者就業不單單只是爲了滿足其經濟需求,有時可以滿足其成就感等目標。

張淑卿指出,除透過僱用獎勵方式鼓勵僱主試試看這些高齡勞工外,勞動部也應積極推動職務設計等,讓僱主有聘用高齡者的意願。她也認爲,目前勞基法的設計往往僅針對全職工作者模式,但高齡勞工可能需要的是部分工時等非典工作,「高齡者也可以斜槓」。

參與訂定「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中國文化大學勞工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表示,中高齡專法上路後,加上近年來人力市場不斷老年化,僱主會因應政策趨勢改變聘人策略;他也說,當初有討論到是否比照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的「定額進用」制,但認爲除了定額進用外,還有如津貼、僱用獎勵措施等各種工具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