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憲基金會倡議 環境權入憲

民間發起珍愛藻礁公投,喚起人民環境權的重視。(資料照片

藻礁公投掀起的環境與經濟之間的對話,讓828公投成爲焦點臺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宋承恩昨日表示,過去環評常被認爲流於形式,甚至是開發的阻礙,但有鑑於藻礁公投與環境權相關,因此未來制憲方向,環境權也應當入憲,朝向讓人民幸福的目標努力。

制憲基金會昨日召開「環境權入新憲挑戰困境及可能」座談會,探討制憲方向,而內容分爲「臺灣新憲法公投運動現況與展望」、「當前憲法下環境權不足」、「新憲法下的環境權想像及實踐。」

宋承恩說,制憲工作除了是正常國家化外,也應該是人民的幸福白皮書。這部憲法不僅應該具備現代意義人權觀,內容也要符合臺灣人民所需。

宋承恩表示,不論是藻礁公投或是勞權勞基法改革,一直到環境權、居住權等等,都牽涉到臺灣這塊土地,如何深化價值變成治理的一部分。

他說,臺灣的環評常被批評,是因爲經常流於形式,甚至被認爲是開發的阻礙;因此,環境權入憲,能讓政府決策過程中,把環境權列入考慮。

與會的東吳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表示,現在的國家憲法只寫人民有工作權、生存權財產權等等,而環境權若要制憲放在基本權利,潛在的支持開發者不會樂見,這也會影響到未來如何修基本權利條文,但若要認真修,應該全盤檢討權利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