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財政部、央行等四部門發佈!

政策內容顯示,支持範圍包括,經營主體按照《

全文如下:

關於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是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爲貫徹落實黨中央、

一、政策內容

(一)支持範圍。經營主體按照《

(二)貼息標準。銀行向經營主體發放的貸款符合再貸款報銷條件的,中央財政對經營主體的銀行貸款本金貼息1個百分點。按照相關貸款資金劃付供應商賬戶之日起予以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

(三)期限條件。在《

二、貸款流程

(一)貸款經辦銀行範圍。中央財政給予貼息的設備更新貸款經辦銀行爲21家全國性銀行,包括國家開發銀行、

(二)貸款申請。經營主體實施設備更新,凡納入相關部門確定的備選項目清單的,可向所在地的相關經辦銀行提出設備更新貸款申請,並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貸款審覈和發放。經辦銀行參考相關部門確定的備選項目清單,按照市場化原則審覈、審批經營主體的貸款申請,自主決策是否發放貸款及發放貸款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及時審批放款。

三、貼息流程

(一)預撥貼息資金。貸款貼息資金實行“兩個預撥”機制。

(二)貼息資金申請。經辦銀行的省級分支機構按季度彙總已發放貸款,向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提出貼息資金申請。省級財政部門在收到經辦銀行貼息資金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按一個季度貼息資金需求的80%撥付至相關經辦銀行省級分支機構。

(三)貼息資金審覈。經辦銀行的地市級分支機構按季度向所在地地市級財政部門提交貼息資金申請,並附貸款合同、採購發票、經營主體相關證明材料。地市級財政部門會同地市級相關部門對資料進行審覈,其中,地市級相關部門負責重點審覈貸款是否符合

(四)財政部門與經辦銀行貼息資金結算。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彙總審覈確認符合條件的貼息貸款情況,在收到地市級財政部門審覈結果和有關資料後,於10個工作日內向

(五)中央與地方貼息資金結算。政策實施期間,每年2月底前,省級財政部門向

(六)貼息資金清算。政策到期後,原則上省級財政部門應於1個月內彙總經辦銀行的貼息資金清算申請,審覈後向

四、監督管理

(一)確保專款專用。經營主體要確保將貸款資金專項用於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嚴禁虛報、冒領、套取、截留、擠佔、挪用貸款資金,嚴禁將貸款資金用於償還企業其他債務或投資、理財等套利活動。對於未用於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一經發現,取消享受優惠政策支持資格,追回中央財政貼息資金,並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二)壓實各方責任。壓實經辦銀行審貸責任,要從嚴審批,合理匹配優惠信貸額度,從快發放貸款,強化貸後管理,確保貸款資金用於相關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相關部門要對項目嚴格把關,確保項目符合項目清單範圍和其他審覈要件。金融監管總局派出機構要加強日常監管,督促經辦銀行審覈資金用途和跟蹤貸款實際使用情況,確保貸款資金合規和有效使用。

(三)加強資金管理。財政、發展改革、行業主管和

(四)嚴格責任追究。相關部門要加強全過程跟蹤管理,發現貸款資金不按政策規定和合同約定使用的,要及時追回相關信貸資金和中央財政貼息,並依法依規對經營主體和經辦銀行進行處罰。相關經營主體、經辦銀行要自覺接受審計監督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人員存在違反本通知要求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爲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省級財政部門應於2024年7月10日前,將本年度貼息資金需求申請報告及測算表報

(二)有關方面要高度重視,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2024年6月21日

發佈日期:2024年06月25日

責編:葉舒筠

校對: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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