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黃偉哲拿代決行公文撇責 是不是太天真?
臺南市政府出示公文強調基於業務專業性落實行政機關分層負責,由時任經發局局長陳凱凌代爲決行。記者吳淑玲/翻攝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張啓楷今天針對力暘集團在臺南違法取得電業籌設許可,認爲臺南地檢署鋸箭起訴,縱放臺南市長黃偉哲、時任經濟部長王美花,應該說清楚講明白;結果南檢並無立即說明,倒是臺南市政府很快找出時任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代爲決行的公文爲黃撇清責任,卻引發更多疑竇 。
南檢偵辦光電業者力暘集團與市府經發局共謀「小二甲」禁令解套方案,以規避繁瑣審查程序及減省申請開發支出費用,非法圖利業者達91億元,起訴前臺南市府經發局長陳凱凌、前經濟部能源局光電組長林文信等官商15人。雖陳凱凌曾說本案是「上級交辦」,但臺南市長黃偉哲卻能脫身,外界認爲南檢的偵查難昭公信。
今天黃國昌、張啓楷猛攻此案,認爲除了黃偉哲,王美花也要出來面對。他們所持的論點是,力暘負責人古盛𪸩透過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的安排拜會黃偉哲後,市府就變更審查方式,當初反對此案的科長還遭撤;至於王美花則親自決行公文,光電組長林文信遭起訴後,王還聲稱「對我們最優秀的同仁起訴」、「不能把通案的決定說成圖利」,被認爲不只幫同仁抱不平,也在幫自己脫罪。
所謂的「小二甲」禁令,源由是因政府爲了拚光電,不少小型地面光電案件大增而爆發農地流失爭議,爲此,農業部(前身農委會)於2020年8月1日起修正農地使用規範,禁止2公頃以下的農地(俗稱小二甲)變更做光電,除非是「已被其他用地包圍的零星農地」,纔可例外由地方政府同意變更,但力暘的案子也因爲地方政府的裁量權而順利變更,並引爆爭議。
南檢當時雖然大動作約談搜索,但是卻無視陳凱凌的說詞而放過黃偉哲,自然留下日後被攻擊的把柄,雖然檢方有另外分案偵查,但已難杜絕鋸箭起訴的批評。
然而,臺南市政府今天找出當時的公文,指民衆黨立委所稱臺南市府違法辦理小二甲審查部分,該份公文下面有經發局長代爲決行的簽章,但被故意隱去不提,市府依法行政,民衆黨所指公文基於業務專業性落實行政機關分層負責,是由經發局代爲決行,並以市長署名回覆以尊重中央部會。
臺南市府的動作,責任全推陳凱凌的用意不言自明。但如果業者事前有拜會黃偉哲,反對此案的科長也被撤換,陳凱凌在施壓下屬時也撂下一句「上級交辦」,市府僅以公文代爲決行一項就想讓黃偉哲撇得一乾二淨,豈不太天真?反而坐實檢方當初抓小放大,鋸箭起訴縱放高官的指控。
至於王美花,不僅親決公文,還爲被起訴的組長林文信抱不平,更說小二甲變更光電是通案的決定,事後甚至沒有調整林的職務,難怪林敢不顧禁令讓小農地變更做光電;後來郭智輝接任部長,林被調整職務派至署長室工作,仍能接觸光電業務,經濟部對農地光電的思維到底是什麼,正好可以藉此好好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