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翁聽到要被送養老院 坐前妻肚上暴打45分鐘「血濺牆面」
▲王男已爲自己要被遺棄養老院,暴打前妻45分鐘,被判重傷未遂罪。(示意圖/pixabay)
60多歲的王姓男子因爲中風,說話、行動都不方便,去年不滿前妻要把她丟去養老院,暴怒推倒前妻,再坐她肚子上,拿運動鞋、木板接連毆打45分鐘,前妻頭破血流,鮮血飛濺客廳牆面、地板,所幸女兒從遠端遙控監視發現報警,前妻送醫救治無大礙,士林地院考量王男認錯、家屬幫忙求情,7日依重傷未遂罪判徒刑2年,緩刑5年。
法院調查,王男原本和家人相處和睦,和前妻離婚後,還是一起住在新北市淡水區,也常出國遊玩,不過王男因爲2度中風的關係,腦內有血塊,現在語言及行爲都比較遲頓,記憶上也有落差,女兒在家中安裝遠間監視器統,在上班時也能注意家中情形。
2019年9月3日早上,王男女兒去上班後,前妻表達要考慮送王男到養老院,王男直覺自己要被遺棄了,先是掐住前妻脖子,前妻轉身逃離,被王男追上推倒,接着王男直接坐在前妻身上,徒手或拿着門口的運動鞋、鞋櫃夾層木板,接續用力毆打黃湘桂頭、臉、胸口等處。
王男前妻不斷反抗求饒,最後被打到因顱內出血,暫時性昏迷,還好女兒用手機觀看家中監視畫面發現,趕緊報警破門救人,王男看到警察闖入家中才停手,坦承自己因一時生氣纔想給前妻一點教訓。
▲家人不願追究王男犯行,還幫忙向法官求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法官調查,王男連續暴打前妻長達45分鐘,且都是針對頭、臉、胸等重要部位,造成前妻鼻骨、肋骨、手臂多處骨折外,依警察現場採證照片,前妻的鮮血飛濺到客廳牆面、地板的範圍很大,可見完全沒有要控制自己出手力道,有使人重傷害的犯意。
但因醫師診斷被害人傷勢逐漸復原中,認定王男涉嫌重傷未遂罪,考量前妻不願追究、女兒也幫忙求情,因此給予王男緩刑機會,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再實施家庭暴力。至於前妻目前已經搬離,沒再和王男同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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