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保黨委書記丁向羣首度公開亮相 將積極開展地方性巨災保險試點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林漢垚 北京報道

近年來,自然災害的頻率和強度都在不斷增加,給社會經濟和個人財產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巨災保險作爲一種風險管理工具,其重要性日益凸顯。它不僅爲個人和企業提供了一種經濟保障,還在災後重建和恢復中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11月22日,在中國人保集團舉辦的“‘巨’守江河安瀾,‘保’護人民安居”巨災保險論壇暨巨災風險管理創新成果發佈會上,其新任黨委書記丁向羣首次公開露面,並表示,中國人保將持續深化保險供給側改革,豐富巨災保險產品供給,因地制宜,探索地方性巨災保險發展的可行路徑,逐步擴大巨災保險覆蓋面,築牢抵禦災害風險的保險屏障

丁向羣稱,中國人保將積極開展地方性巨災保險試點,實現推動建立政策性與商業性相結合。保障基本,兼顧差異,爲地方政府提供差異化、特色化、定製化的風險保障方案。

多方協同推進 巨災保險高質量發展成共識

近年來,全球自然災害頻發,巨災的發生頻率和損失程度也在不斷上升,給人民羣衆造成了較大損失。根據應急管理部的數據,今年上半年,我國各種自然災害共造成3238.1萬人次不同程度受災,倒塌房屋2.3萬間,農作物受災面積3172.1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931.6億元,遠高於2023年同期的382億元。

巨災保險作爲市場化的風險管理工具,可以在自然災害發生後爲受災地區提供了經濟補償,幫助受災居民和企業快速恢復生產生活。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財產保險監管司(再保險監管司)副司長卜凡偉表示,近年來,世界各國自然災害和極端天氣頻發,對人類社會和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影響,也對提升巨災保險保障水平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同時,卜凡偉也指出,我國保險業在應對大災中的作用逐步提升,但是與全球平均水平相比來看,還有巨大的提升空間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球自然災害經濟損失大概是1200億美元,其中保險的賠付大概是600億美元,大概佔比50%左右,而我國保險賠付佔災害經濟損失10%左右,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因此,卜凡偉表示,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堅持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加快推動健全國家巨災保險保障體系,豐富巨災保險保障形式,更好服務防災減災救災,更好發揮保險業功能作用。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黨委書記、會長於華也表示,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將持續加強與政府監管部門、企業和社會各界的溝通合作,在巨災保險領域進一步完善機制、豐富產品、加強服務、深化科技賦能、做好宣傳,推動我國巨災保險高質量發展。

此外,中國再保險集團副總裁朱曉雲表示,中國再保將全方位服務支持國家巨災保險保障體系建設,着力提升巨災保險保障水平,擴大巨災產品服務創新供給,拓展巨災風險分散新渠道,提升巨災風險減量服務質效。

丁向羣則表示,中國人保將持續主動融入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深化保險供給側改革,發揮保險公司專業隊伍優勢,加強產品服務創新、技術研究和跨行業合作,推動巨災保險在保障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中發揮更大作用。

巨災保險頂層設計加速完善 邁向全覆蓋保障體系

面對自然災害頻發的狀況,政府與市場也逐漸意識到建立完善巨災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2016年,我國就正式推動巨災保險制度的建設,地震巨災保險的全國推廣標誌着巨災保險邁出了重要一步。

經過幾年發展,我國巨災保險制度的頂層設計不斷完善。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做好“五篇大文章”“發揮保險業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強調建立健全巨災保險保障體系。

爲落實這一要求,2024年2月,金融監管總局、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擴大城鄉居民住宅巨災保險保障範圍進一步完善巨災保險制度的通知》,巨災保險制度逐步從單一保險產品設計,向系統性制度建設轉變。在現有地震災因的基礎上,將洪水、暴雨、颱風等自然災害納入保障範圍,基本實現中國全域常見自然災害的全覆蓋,並將金融保險金額翻倍,進一步提高了保障程度。

9月,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下文簡稱“保險業新‘國十條’”)進一步提出,要豐富巨災保險保障形式。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原則,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層次巨災保險保障機制。拓展巨災保險保障範圍。擴大綜合巨災保險試點。研發運用巨災風險模型。合理運用再保險分散風險。發展氣候保險。健全保險應急服務機制,改進風險減量服務,支持防災減災救災。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雲澤講話再次強調,保險業要全面落實保險業新“國十條”部署,支持築牢經濟安全網、社會保障網、災害防控網,充分發揮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

丁向羣指出,在全球氣候異常、極端災害頻發的背景下,巨災保險作爲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現代金融工具,正逐漸成爲推進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和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