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夏男理由曝!爲龐大財產濫用婚姻 法官怒:不得易科罰金

記者白珈陽、陳韻如/臺中報導

臺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其配偶夏朝源今(28日)被依僞造文書罪嫌判處1年6月徒刑。臺中地院庭長李進清稍早出面說明判決理由,指出在檢視相關對話紀錄及證人證詞後,認定賴生與夏男並無任何親密對話及舉動,且賴生也沒有同性戀相關傾向,再加上背後涉及龐大財產利益,認爲夏男濫用婚姻制度,因此予以從重量刑,不得易科罰金。

▲5億高中生案,臺中地院庭長李進清說明夏男判刑理由。(圖/記者白珈陽攝)

李進清表示,法官在檢視賴生生前與夏男的對話紀錄後,發現2人並無親密的對話,且賴生學校的同學及老師的證詞中,顯示賴生屬異性戀者,有心儀對象,並無同性戀傾向。

▲夏男今被判刑1年6月。(圖/記者許權毅攝)

李進清說明,法官另外檢視當天戶政事務所周邊監視器內容,2人也沒有任何親密舉止,或其他類似同性結婚可能的徵狀,就連結婚證人也是臨時從超商及戶政事務所內找來,這都不是屬於兩個兩情相悅者要結婚,並找來朋友予以祝福的正常行爲,因此認定夏男有虛僞結婚意識而涉犯僞造文書的罪名。

至於量刑的部分,李進清表示,法官認定夏男濫用婚姻制度,而背後隱藏了龐大的財產利益,且其犯後態度不佳,始終否認犯行,因此予以從重量刑,判處1年6個月徒刑,而依照法律觀定,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賴生的律師許哲維表示,刑法214條最重的刑度是3年,但實務上很少判到3年,通常是易科罰金,或是一年以內的有期徒刑,這次臺中地院判刑一年半,「在這條文內算是比較重的懲罰,我們支持這樣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