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夜民衆狂放煙火!疑落焰引燃...安平舢舨慘變「王船」狂燒
▲安平區觀夕平臺內港碼頭1艘舢舨船,疑似煙火落焰引燃,消防人員全力射水搶救。(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臺南市安平區觀夕平臺內港碼頭,2日凌晨傳出「火燒船」事件,海巡11岸巡隊發現,通報臺南市消防局出動大批消防人車前搶救,消防人員發現起火的是1艘舢舨船,經接駁水帶射水搶救,火勢雖在10分鐘撲滅,但爲防復燃,消防人員殘火處理到凌晨4時才完成收隊,幸無人員傷亡,初步調查起火原因疑似煙火引燃。
10月2日凌晨2時多,海巡第11岸巡隊安平漁港安檢所安檢人員,執行港區巡查時,發現遊艇碼頭停泊區,冒出濃煙及火苗,且火勢有擴散之跡象,安檢所人員隨即通報臺南市消防局。
臺南市消防局勤務中心於2日凌晨2時23分許據報,安平區觀夕平臺內港碼頭髮生「火燒船」事件,出動安平消防分隊4車8人前搶救,安平車組在8分鐘內迅速馳抵現場,消防人員發現起火的是1艘舢舨船,經接駁水帶射水搶救,火勢在凌晨2時40分許撲滅,但爲防復燃,防人員殘火處理到凌晨4時8分才完成收隊,幸無人員傷亡。
經查該船系停靠碼頭舢舨船,初步原因疑似煙火引燃起火,目前真正起火原因及財物損失由消防局調查中。
據瞭解,臺南市安平觀夕平臺、四草大橋、南區黃金海岸周邊海域地區,每年中秋節都是民衆施放煙火的熱門去處,爲了避免煙火落焰造成火警,臺南市與警局、消防局、海巡署與漁港所等單位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加查危險煙火的稽查。今年爲防止民衆施放煙火,落焰降到國慶煙火布彈區,農業局提前公告漁港法第18條,禁止在安平漁港碼頭區施放爆竹煙火,違規可處3萬至15萬罰鍰。
惟今年中秋節連假有4天,民衆四處施放煙火,造成大小野草火警不斷,消防人員疲於奔命,從1日晚上至2日清晨,消防局等稽查人員,持續在安平等熱門區域巡查勸導,仍難以遏阻民衆四處施放煙火,如今傳出安平區觀夕平臺內港碼頭1艘舢舨船,疑似煙火落焰引燃,造成船主重大損失,值得正視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