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高2白車交互逼車 拖拉庫司機PO片警制單開罰吊照
張姓駕12日下午從桃園送貨要到基隆,快兩點行經中山高北上11公里汐止路段時,竟出現2部白色自小客車前後相互逼車的危險行爲,造成張姓駕險發生追撞事故,他將影片怒PO上爆料公社,國道警察13日上午自他手中取得行車記錄器畫面,經檢視後將針對兩車駕駛分處以3000至24000元的罰緩和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國道警表示,昨日2部白色自小客在國道北上11公里汐止路段相互逼車的危險影片,在臉書爆料公社曝光後,員警即循線積極連絡PO網的張姓大貨車駕駛,並於今日早上從大貨車張姓駕駛人取得錄行車紀錄器影片。
張姓駕駛表示,12日下午從桃園送貨要至基隆,快2點時經過汐止路段,發現內側與中線2部小客車疑似在爭道行駛,並一路變換到外側車道,害他差點煞車不及撞上,相當危險完全不顧其他車輛的安全,因此纔會將整個過程PO上網提醒社會大衆注意。
警方說,檢視整個危險逼車過程,內側車道白色喜美自小客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另依該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國道北上車道11公里處12日出現2白色自小客交互逼車的危險行爲,害後方拖拉庫司機險發生追撞事故,國道警取得畫面後將依法告發開罰。(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中線車道白色三菱自小客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4款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處罰3000至6000元罰鍰。國道警第一大隊將依法制單處罰。
國道警察局另建議用路人,若是行車車遇到惡意逼車,車主不要直接與對方起衝突,可在事後用行車紀錄影像方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從今年元旦起警方也已增派偵防車,不定時巡邏用行車影像蒐證,以遏止惡意逼車違規不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