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加速審查 臨登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數量再創新高
中市加速審查速度,臨登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數量再創新高。(臺中市政府提供)
「特定工廠登記」制度上路初期,經發局即主動向轄內臨時工廠登記業者寄發申辦特定工。(臺中市政府提供).
爲有效輔導臨登工廠於其登記有效期限前取得或申請特定工廠登記,以免影響工廠之環保許可、外籍移工聘用等事項。中市經濟發展局主動向轄內臨時工廠登記業者寄發申辦特定工廠登記通知,截至今年11月5日止,臺中市輔導臨登工廠申請特定工廠登記計1778件、重新申請納管計13家,共計1791家,數量再創新高並居全國之冠。
經發局指出,「特定工廠登記」制度上路初期,經發局即主動向轄內臨時工廠登記業者寄發申辦特定工廠登記通知,並於工業科特設「特定工廠登記申辦櫃檯」,專責受理臨登工廠申請特定工廠登記案件,更以臨時工廠登記編號排定申辦時間,維持輔導量能並加速案件審查進度。
經發局表示,截至去年3月20日止,臺中市轄內營運中的臨登工廠計1822家,經加強輔導措施推動下,截至今年11月5日止,臺中市輔導臨登工廠申請特定工廠登記計1778件、重新申請納管計13家共計1791家,數量再創新高並居全國之冠,其餘31家中,經發局已於今年10月主動訪查,已歇業或遷廠者計25家,另6家經多次通知仍未申請,且持續從事物品製造加工行爲者,經發局將派遣專人到廠輔導。
經發局指出,臨登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工廠建築物可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接水、接電及使用,不受建築法第73條第1項限制,另廠區內部環保設施(備)操作許可亦可再洽環保主管機關申請展延。
位於非都市計劃土地面積小於5公頃以下的特定工廠,可於2032年3月19日前向臺中市政府提出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爲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取得一般工廠登記,目前已有10家臨登工廠取得特定工廠後,依「特定工廠申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辦法」提送用地計劃,邁向合法化最後一哩路,預估可增加營業總額3億6500萬元、投資總額3億6900萬元、就業總人數109人 。
經發局呼籲,尚未申請特定工廠登記的臨登業者,若於明年3月19日前仍未提出申請且仍持續從事製造加工行爲者,恐面臨停止供電、供水等情況,請業者儘速向經發局工業科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