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提告NCC勝訴!霸凌新聞遭罰40萬 法院:會議有瑕疵
黑衣人霸凌新聞案遭NCC罰40萬,中天提告抗罰成功,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更一審撤銷40萬元裁罰。(本報資料照片)
中天新聞臺前年報導黑衣人霸凌女學生的新聞,卻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40萬元,中天電視認爲不當提告,臺北地方法院更一審認爲,NCC的諮詢委員不到一半出席就開會,出席會議的組成有程序瑕疵,判決中天勝訴、撤銷40萬元處分。可上訴。
2019年8月30日中天新聞臺「中天0600晨報破曉新聞」節目,播出「狂甩12個巴掌黑衣人入侵校園霸凌女學生」爲標題的相關內容,NCC認爲中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去年10月19日裁罰40萬,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地院行政訴訟庭駁回,案經上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北院不讓中天調閱NCC諮詢會議的紀錄,違背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廢棄原敗訴判決,發回北院行政訴訟庭,詳爲調查,另做適法裁判,北院行政訴訟庭更一審由法官黃子溎承審。
法官黃子溎認爲,NCC爲了擴大公民參與及廣納社會多元觀點,在專業觀念上與社會脈動與時俱進,設有諮詢會議,諮詢會議置諮詢委員39至51人,由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代表、內容製播實務工作者等組成,諮詢委員名單中遴選19人與會,遴選委員至少有二分之一出席才能開會。
法官指出,2020年6月30日NCC召開的諮詢會議,由主任委員遴選28人組成諮詢會議,須至少有二分之一即14人委員出席,但該次會議僅有13名委員出席,該諮詢會議組成之程序自有瑕疵,是NCC所爲原處分有違誤,撤銷對中天40萬元的裁罰。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