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小技術員收賄20年貪近4千萬 地下處長「要喝要嘿咻」遭起訴
長期收賄的中油張姓員工,都在辦公室收回扣,增加檢調蒐證困難,直到他被調職後,與業者相約小吃店吃飯收賄,才取得受賄關鍵事證。(基隆地檢署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基隆地檢署今年8月查獲中油石門供油中心技術員貪瀆案,由於涉案金額高達近4千萬元,經過深入追查,基隆地檢署12月1日宣佈偵查終結,將涉案的張男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收取回扣、浮報數量及價額、第5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僞造文書罪嫌起訴,另起訴4名同案廠商,還有3名廠商緩起訴。基檢也沒收了張男的存款、股票、不動產約3600萬元。
基隆地檢署表示,張男自2001年起,擔任中油石門供油中心的技術員,負責責油罐車、氣槽車維修保養標案之採購、經辦、驗收及覈銷等業務。張男見採購金額龐大,有利可圖,便以刁難合約或更換廠商爲要脅,要求廠商給付他當月撥款金額百分之10至24不等之成數作爲賄賂及回扣數額。
長期收賄的中油張姓員工,都在辦公室收回扣,增加檢調蒐證困難,直到他被調職後,與業者相約小吃店吃飯收賄,才取得受賄關鍵事證。(基隆地檢署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張男另外也看到石門供油中心維修零件的更替、汰換程序,沒有建立實質查覈標準作業流程,又與4名廠商合作,共同浮報車體常用零件數量,並以副廠零件充當原廠零件,浮報零件金額。
基隆地檢署4月介入調查後,便指揮基隆市調站進行蒐證,張男行事小心,收受回扣的地點往往都在外人難以進入辦公室內,使得蒐證行動受挫。直到今年6月,或許中油接獲張男可能涉貪的消息,將張男調離原職。但張男卻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爲可能東窗事發,於今年7月底,與廠商相約某小吃店收取賄款,才讓市調站取得了決定性的關鍵事證。
基檢檢察官逐一檢視證據後,持續發動第二、第三波搜索, 再向法院聲請扣押張男的上市櫃股票(市值約1049萬元)、保單10張及新北市汐止區及基隆市中正區之建物4棟(現值共約961萬7960元)獲准。
基隆地檢署表示,張男是基層公務員,竟然可以長期舞弊、上下其手長達20餘年,重創公務員廉潔形象,其所屬機關猶渾然不知,顯見內稽內控機制有精進改 善必要。
基隆地檢署呼籲國營事業應適時檢討內部控制、監督及稽覈制度之有效性,員工輪調機制之落實,以避免舞弊情事再次發生;另國營事業員工,若從事採購相關業務,即具有貪污治罪條例所規範公務員之身分,自應廉潔自守以維護公務執行之純正,切勿貪圖一時利益而觸犯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