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貪污案經理繳回百萬賄款 判囚2年10月上訴遭駁回

中油煉製部經理涉嫌索賄案,一審遭判2年10月,上訴高雄高分院駁回他的上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中油煉製事業部採購弊案,前勞工董事陳枝章勾結煉油廠修護組經理張子房,以協助包商驗收、遊說變更設計、泄漏工程底標等收賄,2人分別繳回155萬元不法所得,並捐出120萬、40萬元公益金,一審陳被判2年、緩刑5年;而張子房則被判2年10月,他不服判決上訴,今日高雄高分院宣判駁回。

臺灣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收回扣,中油被檢調廉陸續查出多起貪瀆弊案,其中,於2015年至2021年擔任中油勞工董事的陳枝章,與採購審查小組的修護組經理張子房,利用參與董事會採購審議小組之便,圖利業者廖晟合,令廖的銘榮元公司可以順利得到中油的標案。

陳枝章於2017年辦理臺中港供油中心潤滑油槽及灌裝工程案時,張子房也有參加「採購審查小組」、「董事會採購審議小組」會議,張子房得知會議內容後將其透露給業者廖晟合,令廖的公司順利得標。該案進入驗收程序,廖晟合爲了完成驗收,於2021年7月21日至中油公司煉制事業部新北門停車場與張子房見面,請張子房協助此案驗收,並交付140萬元,張子房將70萬元交給陳枝章。

另外,在辦理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反應器汰舊更新統包工程案,此工程預算達6億元,陳枝章在採購會議與張子房聯手,協助說服桃園煉油廠變更原始設計規範。雖然此案由其他公司得標,但廖晟合爲答謝陳、張兩人的協助,仍交付張子房50萬元作爲答謝,陳枝章得25萬元。

陳枝章與張子房另涉及「永安廠增建氣化設施興建統包工程案」、「石化事業部林園廠」等案。陳與張在此5案中共獲得不法利益115萬和155萬元。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陳枝章所犯3罪包含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處以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張子房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處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5年,未獲緩刑,張子房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8日駁回他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