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誹謗案啟動防逃機制 頻繁去「這2個地方」法官下令限境

媒體人周玉蔻誹謗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國民黨前秘書長蔣孝嚴「滾牀單」,一審判須入獄服刑的有期徒刑1年6月,宣判時限制出境。週近期頻繁往返臺北、日本,加上與美籍華裔商人李賢礽的婚姻前緣,成合議庭啓動防逃機制的重要因素。

據調查,周玉蔻曾與李賢礽有過婚姻關係,2017年在臉書自爆「現在我單身,相互尊重、理解」宣告結束關係,周曾住美,一定程度顯示她有涉外並在海外生活的能力,如果周滯外不歸,恐影響刑罰執行。

此外,據調查,周玉蔻近期多次搭機前往日本福岡、大阪,密集度甚至1到2個月即有一趟往返行程,同案被告、名嘴蔡玉真一樣遭重判,蔡也常往返英國、瑞士、泰國曼谷,法官認爲宣判後有必要確保國家刑罰執行,對周、蔡一併下限制出境處分令。

法界說,臺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啓昱掏空子公司臺鹽綠能,檢察官聲押失利,致陳潛逃24天后遭通緝才投案,有損司法形象,誹謗案合議庭未免相同狀況影響司法信賴度,對周玉蔻、蔡玉真判決時立即啓動防逃機制。

周玉蔻、蔡玉真本月26日皆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雖可上訴,但成爲實務上因妨害名譽罪恐鬚髮監執行的特殊個案。

據瞭解,合議庭審理周玉蔻、蔡玉真涉誹謗張淑娟案,今年10月22日開辯論庭,周女維持認錯不認罪策略,蔡女認罪,合議庭後評議要判她們不得易科罰金刑,決定對周女、蔡女限制出境。

周玉蔻本月29日上午要從桃園國際機場出境被移民署攔下,國境事務大隊對她開立禁止出境處分書,臺北地院隨後證實周女已限制出境,周女辦登機時遭拒發機票,因而無法確知她當天欲前往哪個國家。

媒體人周玉蔻因誹謗案限制出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