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脈剝離 郭瑤琪送醫搶救
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涉貪遭判刑8年,2016年保外就醫至今,她23日主動脈剝離送醫急救。圖爲她去年聲請再審時出庭。(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涉貪遭判刑8年入獄服刑,2016年保外就醫至今。不料,23日凌晨她因主動脈剝離,緊急送往新光醫院急診,清晨5時接受手術,目前還在加護病房觀察中,尚未清醒,情況危急,生命徵象不穩定。
主動脈剝離是一種來得又快又急、致死率極高的心血管急症,因血液衝破血管內膜,流竄到血管外層與內膜中間形成一個假腔,造成全身血液供應問題,導致器官缺氧壞死。
剛過69歲生日的郭瑤琪於在交通部長任內,收受有意投標臺鐵臺北車站商場的南仁湖集團負責人父子李清波、李宗賢塞在茶葉罐內的2萬美元,她一、二審獲判無罪,但高院更一、更二審認定她與李男間確有收賄的對價關係,改判8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郭瑤琪入獄服刑,在服刑近2年後,2016年因重病獲准保外就醫至今。郭女聲請再審,臺灣高等法院去年開庭,她滿頭白髮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喊冤沒有收2萬美元的現金,對方帳戶中也沒有提領這些錢,她無罪。
但合議庭認爲原確定判決已說明賄款是從外幣存款帳戶提領美元,郭的聲請理由,不足以動搖原有罪確定判決,裁定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之聲請均駁回。可抗告。
郭聲請再審主張,2萬美元根本全未或至少有7500美元現鈔從未被李的會計領出,對方證述乃屬不實,足以在客觀上動搖原確定判決所認定「聲請人收受美金2萬元現鈔」之事實,並得使郭受無罪之判決,請准予再審之聲請,並裁定停止刑罰之執行。
高院認爲,郭女主張2筆美元2006年7月3日、4日是以商務支出名義匯款至美國,並沒有以現金形式被領出,是對原確定判決已斟酌的證據再行爭辯其證明力,不符聲請再審要件,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