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市場監管局:網絡廣告豈能“任性”

全媒體記者 彭建 杜文濤(實習)

近年來,各類"探店"類視頻走俏網絡,不少人在享受動動手指就能看遍各色網紅店鋪的同時,也寄希望於這些博主能幫自己"避坑"。與此同時,不少所謂"探店"博主只關心自身利益,虛假推薦、數據造假等亂象,令消費者甚至是商家叫苦不迭。

2023年5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佈的新版《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實施。《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適應我國互聯網廣告業發展新特點、新趨勢、新要求,對原《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改完善,創新監管規則,進一步細化互聯網廣告相關經營主體責任,明確行爲規範,強化監管措施,對新形勢下維護互聯網廣告市場秩序,助力數字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互聯網從業者張女士說,作爲一名互聯網從業者,總以爲"只要平臺不管,就能隨便發",而且缺乏廣告合規的基本常識,這種行爲無異於自取滅亡。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出臺以後,對品牌方和網絡達人來說會有一些影響。但是從長遠來看,規範了探店行爲 ,爲我們識別帶貨廣告的風險提供了保障。

《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廣告主、互聯網廣告經營者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責任;積極迴應社會關切,對人民羣衆反映集中的彈出廣告、開屏廣告、利用智能設備發佈廣告等行爲作出規範;細化了"軟文廣告"、含有鏈接的互聯網廣告、競價排名廣告、算法推薦方式發佈廣告、利用互聯網直播發布廣告、變相發佈須經審查的廣告等重點領域的廣告監管規則;新增了廣告代言人的管轄規定,爲加強互聯網廣告監管執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也爲互聯網廣告業規範有序發展賦予了新動能。

1月9日,記者採訪了駐馬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告監督管理科副科長呼建波告訴記者,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實施後,駐馬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一步加強了互聯網廣告監管,依法打擊互聯網虛假宣傳等違法廣告行爲。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消費時,要冷靜、理性,避免被營銷廣告所誘導,也歡迎廣大羣衆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供互聯網違法廣告線索,共同維護良好的廣告環境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編輯 李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