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歌手,請別再糊弄你的觀衆!

近日,著名歌手許美靜在南京開唱被觀衆怒喊“退票”:

整場演出中,許美靜完整演唱的歌曲不到10首,其餘歌曲或舉麥給觀衆合唱,或乾脆由樂隊成員代唱;與歌迷的互動交流更是佔據了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引發觀衆強烈不滿。

大型營業性演出中的“划水”演唱,又一次進入公衆的視線。

新加坡歌手許美靜,擁有不少70後、80後的粉絲,不過這次,想聽她現場演唱《城裡的月光》《陽光總在風雨後》《傾城》等歌曲的歌迷大失所望。且不談許美靜在演出中表現出的個人音樂水準是否在線,她開口唱歌的時長就遠低於觀衆預期。

一位觀衆在網上吐槽,不少許美靜的知名歌曲都由樂隊代唱

從該演出前期在購票網站上標註的“最低演出曲目是15首,演出時長約100分鐘”來看,就已經低於同等量級歌手的演出標準,一般情況下,在大型體育場館舉辦的演唱會,演唱時間在120分鐘以上,歌手演唱曲目超過20首。而此次抱着聽歌心願前來的觀衆,不僅沒有聽到金曲聯唱,還聽了近一個小時的聊天。

目前,這一事件已得到南京市文旅局的關注,工作人員稱收到羣衆反映,正在處理中。

許美靜演出事件一出,瞬間引起網友熱議。

粉絲購買演唱會票觀看演出,從本質上看,是消費者的消費行爲。如果試圖打“信息差”糊弄觀衆,則有欺騙消費者之嫌,擾亂了市場秩序。2022年、2023年之交,曾軼可曾在個人跨年演唱會上“打碟”一個小時,周杰倫在海外演出中邀請多位嘉賓,自己只“划水”演唱一個小時,都曾讓觀衆大爲不滿,這樣的前車之鑑,還不足以讓如今許美靜的演出主辦方吸取教訓嗎?

許美靜演出現場 圖片來自網絡

事實上,相關部門很早就對於大型營業性演出中的表演行爲做出過明文規定。2017年,文化部(現文旅部)曾下發《文化部關於規範營業性演出票務市場經營秩序的通知》,規定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在銷售演出門票時,應當明示演出最低時長、文藝表演團體或者主要演員信息,涉及舉辦演唱會的,還應當明示主要演員或團體及相應最低曲目數量;此外,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不得對演出內容和票務銷售情況進行虛假宣傳。去年4月,文旅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演出市場管理規範演出市場秩序的通知》,也提到了要依法打擊“黃牛”炒票、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爲。

近年來,我國文化事業的發展突飛猛進,演出市場蓬勃向好,觀衆的欣賞水平水漲船高,維權意識也越來越強。在大型演出宣傳上打“擦邊球”吸引消費者,只能是“一錘子買賣”的竭澤而漁。

如今正值春夏之交,演唱會的旺季將至,市場主體必須加強自律,這不僅關乎一二歌手的口碑,更事關整體演出市場的發展。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大型演出成爲拉動地區經濟的重要一環,強強聯合,才能實現在地共榮,否則只會“拉胯”。監管部門也應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讓文旅市場良性而蓬勃發展。

本期記者:韓軒

本期編輯:金力維

本期監製: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