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事不順被騙鬼纏身 女還遭性侵憤而提告
桃園市1名女子去年8月因諸事不順,孔姓友人介紹曾男協助,曾竟趁隙性侵。(賴佑維攝)
桃園市1名女子去年8月因諸事不順,孔姓友人介紹曾男協助,曾男竟稱女子被鬼纏身,體內有穢物,要做法化解。曾男在八德1間汽車旅館以衣物蓋住孔女、女子眼睛,隨即脫下女子褲子性侵得逞,曾男遭桃檢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孔女則不起訴。
檢方調查,女子因爲諸事不順,和26歲孔姓友人提及相當困惱,孔姓友人因此介紹曾佯稱會作法的26歲曾姓男子協助。曾男見女子外貌色心大起,竟說女子被鬼纏身,體內有鬼遺留的穢物,纔會這麼倒楣,需要做法化解。女子信以爲真,3人約在八德1間汽車旅館作法。
曾男在房間內指示孔女、女子以衣物遮蓋雙眼,再叫女子躺在牀上,還稱作法期間不能取下遮掩衣物,也不能發出聲音,以免生命危險。女子乖乖聽話,曾男隨即脫下女子褲子,對其性侵。女子事後懷疑有異,隨即驗傷、報警。因曾男是孔介紹,她懷疑被設局,也一併提告。
曾男坦承犯案,檢方也認爲,因女子遭逢挫折,處於徬徨無助之際,自主能力顯屬薄弱易受影響,非出自由意志的性行爲,屬於違反意願方法,認定曾男犯強制性交罪。
孔女部分,檢方則認爲,孔雖然向女子道歉,不代表是自白犯罪,且孔女事後多次質疑曾男是否性侵女子,曾男還向孔女道歉「我良心不安壓力大到我真的想去死了」、「我對不起你們」,顯見曾男把孔女也當成被害人,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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