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農地違章61件 農業用地建超商、工廠將依規課稅
縣府針對逾期未改善的農地違章強制執行外,農地將喪失免稅優惠,依規課稅。(羅浚濱攝)
新竹縣農地蓋廠房倉庫有增加趨勢,縣府針對逾期未改善的違章,決定祭鐵腕強制執行外,種出超商、長出工廠的農地,將喪失免稅優惠,依規課徵地價稅、房屋稅及土地增值稅。
新竹縣的農地違章,去年到今年3月統計共有61件,以湖口鄉21件最多,縣府針對湖口5處限期未改善的違章,日前先強制拆除1處600坪的農地倉庫。去年曾就農地經營超商部分做專案清查,在都市土地和非都市土地的超商有379家,其中在農地種超商有40筆土地。
縣府指出,農地在1987年停徵農賦後,不少業者利用農地蓋工廠、 倉庫甚至超商,縣府在清查確認農 地變更爲非農業使用,依相關規定課徵地價稅、房屋稅及土地增值稅。
在農地種工廠等將依規課地價稅,按一般用地累進稅稅10%到55%課徵,並課房屋稅以營業用房屋按3%稅率課。
縣府表示,移轉或出售的農地,若有做農業使用,並取得農業用地農業使用證明書,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若非農業使用,按一般用地累進稅率20%、30%及40%課徵土地增值稅。
縣府已發文給各農會「農地農用說帖」,請農會協助告知農民,農地若無農用,將無免稅優惠,還要依規課徵地價稅和房屋稅,甚至會喪失農保及申請老農津貼資格,造成相關權益喪失。
同時,農地上種工廠若限期3個月未改善,縣府將依法裁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按次累加裁罰,如經3次查驗未改善,立即斷水斷電。
縣府呼籲農民切勿將農地出租或借給他人,做廠房倉庫及超商等非農業使用,更不要提供農地讓人掩埋垃圾及來源不明的土石方,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