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章工廠就地合法致多弊病 民團轟跳票要蘇揆踹共
:20190829彰化埔心農地違章工廠大火-建造及建材不符建築法規、產業道路狹小難以讓消防車通行等增添救災困難與風險。(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提供)
今年5月7日,經濟部預告了《工廠管理輔導法》的子法《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爲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該法規範了農地違章工廠在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可以將土地從農地變更爲工業用地,違章工廠即可永久就地合法,還可以進行土地交易,恐造成農業區永久性地破碎化,數個民間團體今日發佈聯合聲明痛批,執政黨非但沒有兌現「不準新設、不得污染、不得危及公安」,反而步步放寬就地合法條件,喊話行政院必須說明白。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於今年6月3日召開記者會,嚴正要求暫緩《用地變更辦法》草案公告,然而經濟部無視民間團體要求「遏止農地違章工廠問題,守護糧食安全,捍衛國土與土地正義」的強烈訴求,竟於6月21日《用地變更辦法》正式公告生效。
民間團體指出,生效後的《用地變更辦法》將帶來許多弊病,包括「全面納管」等同「永久就地合法」,違背國土安全及永續發展,以及違建工廠建材易燃軟化,道路狹小救災車輛進出不易,恐打造成消防員的墳場。
另外也包含危害臺灣糧食安全、造成土地合法化用地炒作,工業區形同虛設;安裝光電卻未考量特登工廠的建築特性,在發生火災時,結構遭破化的鐵皮工廠易造成光電板墜落,增加消防員救災觸電風險。
民團要求,經濟部應修正《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爲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加嚴用地變更審查及資格認定,讓廠商付出與工業區工廠一樣合理的合法化成本;農地變更爲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不能交易買賣,否則將造成農地破碎、投機客炒作;《工輔法》及其子法應以嚇阻農地污染爲指導原則,應明訂造成污染的農地工廠不能就地合法;以及違章工廠安裝光電應考量建築特殊性及救災安全,重新訂定消防與結構安全法規。
民團遺憾表示,曾經承諾保護農地、保護消防員的蔡總統與及執政黨非但沒有履行承諾,反而步步放寬就地合法條件,蘇院長在2019年《工輔法》的修法承諾「不準新設、不得污染、不得危及公安」全部跳票,行政院必須出面說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