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章工廠斷水斷電倒數20天 環團:落日期限勿跳票

《工輔法》於2019年6月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要讓2016年5月19日前的違章工廠須在2年內納入輔導行列,5月20日後新增農地違章工廠一律即報即拆,新法已在2020年3月20日公告施行,今年3月20日前未納管工廠將斷水斷電。(本報系資料照)

違章工廠斷水斷電倒數20天!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2016年5月20日前建置農地低污染違章工廠,若在今年3月20日前未依法納管將面臨斷水斷電。環團表示,納管申請由於成效不彰,已經多次展延,既然政府已承諾爲最後一次放寬申請,3月20日的斷水斷電就不應再跳票。

《工輔法》於2019年6月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要讓2016年5月19日前的違章工廠須在2年內納入輔導行列,5月20日後新增農地違章工廠一律即報即拆,新法已在2020年3月20日公告施行,今年3月20日前未納管工廠將斷水斷電。

根據經濟部統計,農地違章工廠4.5萬間,但申請納管的僅2萬多間,距離申請期限僅剩1個月,能否全數在3月20日前納管,各界均不樂觀。

「基本上不太可能全數納管了」,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專員賴沛蓮表示,環團在去年就有和經濟部提醒期限快到,應該提出相關策略,但是經濟部的說法只是請地方加強輔導,申請合法化的門其實已經開了很多次,但是過去申請成效不彰所以一再展延,既然這些違章工廠沒有把握機會申請納管,政府就不應繼續開門合法化。

雖然是農地違章工廠,但《工輔法》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農業主管機關無權依法懲處,工廠要拆除或斷水斷電,仍然要透過經濟部與各地方政府的經發單位來執行。

賴沛蓮表示,農委會只能提出建議哪些優良農地應該保存,農委會在這方面的態度應該強硬,擔心假如3月20日申請的落日期限到了政府依舊不作爲,斷水斷電將再度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