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抓違章工廠 鐵腕斷水電
新屋1間違章工廠因多次被檢舉、裁罰卻未見改善,經發局、警察局、臺電及自來水公司13日斷水斷電,展現執法決心。(桃園市政府提供/黃婉婷桃園傳真)
桃園市新屋區1間違章工廠多次遭人檢舉,市府環保局接獲民衆陳情後,已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裁罰,經發局也曾勒令停工,但複查後仍不見改善。13日經發局、警察局、臺電及自來水公司,對工廠斷水斷電,桃園市長鄭文燦更親自到場督軍,展現執法決心。
市府指出,「工廠管理輔導法未登記工廠專章」已於今年3月20日正式施行,規定2016年5月20日以前的低污染工廠應依法申請納管、改善,非屬低污染工廠則可依法申請轉型遷廠或關廠輔導。2016年5月20日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則會依法停止供水供電,該新屋違章工廠爲2016年5月20日後成立,但因紀錄不良又未見改善,才於13日斷水斷電。
鄭文燦表示,2016年5月20日以後的新設工廠業者,應儘速辦理工廠登記,其公安、環保設施也須合乎法律規定。未來將持續查緝市內未登記工廠,執行勒令停工、斷水斷電或強制拆除等工作,以遏止不良廠商持續營業。
經發局副局長黃穗鵬表示,爲配合《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市府預定明年1月1日成立工業行政科,加速審理納管案件,併成立專家輔導團隊,協助業者提出改善計劃,希望在兼顧生態、環保、農地及產業發展的目標下,推動工廠管理輔導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