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盜版賺和解金 林義傑判10月
改名林瀚𩧴的超馬好手林義傑經營真相智財顧問公司,涉與律師、會計師合作扮演「著作權蟑螂」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再提告上千件訴訟索求和解金,獲利九十萬元,被控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臺北地方法院昨依二罪各判林有期徒刑五月、六月,訂應執行刑有期徒刑十月,得易科罰金卅萬元。可上訴。
林義傑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二○二一年取得二家知名影視公司三個月取締盜版專屬授權,約定將二成和解金分潤給影視公司。
檢方指控,林義傑與三名律師、一名會計師合作,透過科技公司許姓負責人上網遍尋非法下載網路IP,再由律師事務所遞狀,在全國各地提告,逼網友支付和解金。
林義傑等人在半年間提起訴訟超過上千件,其中特定四部影片提告上千網友IP,濫訴的行爲已造成檢警辦案癱瘓,有的檢察官將案件移轉管轄至其他地檢署,還被林的律師檢舉違法移轉管轄權。
檢方調查,林義傑提告案件僅廿多件成案,絕大多數不起訴,林義傑律師出面與網友洽談和解金,每案索求三至五萬元不等,言明律師可抽傭二成,估計林義傑等人共獲利九十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