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快篩過期半年內仍可用 食藥署1原因不建議

專家稱快篩過期半年內仍可用 食藥署1原因不建議(本報資料照)

疾管署免費提供1000萬劑新冠家用快篩試劑,供民衆在全臺4500多家藥局領取,但目前提供的快篩試劑效期最短只到5月底,藥師私下抱怨「根本被當垃圾場」。有專家認爲,快篩過期半年內可以精準判讀,但食藥署強調,無從得知產品效期過後的相關數據,因此仍希望依照產品的使用說明書,在有效期限內使用。

新冠疫情趨緩,防疫物資需求低,爲消化庫存,疾管署6日起提供1000萬劑供民衆到藥局領取,但目前藥局收到的都是即期品,引起藥師們怨言。但有專家表示,在使用期限過後的半年內,仍保有一定的精準,但過期半年就不要使用。臺大兒童醫院感染科醫師黃立民說,製造商需要一段時間測試快篩試劑的穩定性,所以不會將使用期限壓到最底。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即期」代表尚未過期,只要是經過食藥署核發專案製造或輸入,有效期限內都可以正常使用。至於專家意見,他表示尊重,但仍希望民衆可以依照產品說明書、在期限內使用。

王德原指出,一個產品決定有效期限前,都會先進行安定性測試,廠商確實通常會採取保險的做法,在真正的效期之前,訂一個安全的有效期限,但過了效期之後,沒有人知道廠商的數據在哪裡,究竟是1天、1周、1個月還是半年,沒有人知道,因此呼籲民衆還是要看有效期限內,如過期則以一般廢棄物丟棄。

另外,世界衛生組織(WHO)日前將KP.2變異株列爲「監測中變異株」,疾管署在國內也有監測到個案。快篩試劑是否仍有效力?王德原表示,目前流行的JN.1和新興的KP.2變異株,都是衍生自原來的XBB.1,也是來自Omicron,目前在WHO的定義都是屬於需要關注的變異株(VOI),但沒有重大變異。

王德原進一步說明,從最早的原始株到現在,病毒株的變異都是發生在S蛋白上,N蛋白結構上沒有太多改變,而新冠快篩的設計通常是針對N蛋白,因此目前國內核準的快篩在偵測病毒上不會產生問題。他提到,各國都會持續監測新冠變異株變化,一旦偵測到N蛋白有新的變異,食藥署就會採取措施,例如要求業者針對其產品做變異株相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