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碳費3成補助地方 中央將組基金保管委員會討論
碳費費率今年第1季將出爐,環境部今公佈21名碳費審議會委員名單,本週五召開首次會議進行討論。聯合報系資料照
爲落實我國2050淨零排放、氣候轉型政策目標,臺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認爲,中央、地方應加強溝通與合作、中央應規畫淨零特別預算,以及碳費收入補助地方政府基礎建設的比例至少達到3成。環境部表示,母法已有訂定,未來會有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及其委員會進行相關討論。
環境部今舉辦「氣候法制-中央地方齊力邁向淨零」淨零轉型論壇,劉銘龍表示,國家自訂貢獻(NDC)設計將地方政府納入是關鍵,國家未來減碳、淨零應把地方政府納入對話機制,這樣如電動公車、光電建設等相關基礎建設,中央、地方纔會有共識,要做好公正轉型,中央與地方的對話很重要。
劉銘龍建議,除中央、地方加強溝通與合作外,也應規畫淨零特別預算,以及碳費收入補助地方政府比例至少達到30%,讓地方在中央指導下有實質建設。
環境部氣候署長蔡玲儀表示,氣候法修法時就有注意到經費支用用途,並明定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溫室氣體減量相關工作,法源已有明定,但比例還在討論中,須視未來碳費收入規模而定。
蔡玲儀指出,目前環境部有溫管基金,但碳費收入遠高於溫管基金的收入,因此未來會有訂定「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以及組成基金收支保管委員會,以討論碳費收支相關議題。
蔡玲儀說,基金收支保管辦法及其委員會將由行政院訂定及組成,環境部會提出草案,確保基金收支保管辦法不會逾越母法(氣候法);基金收支保管委員會橫跨各部會主管機關,希望碳費能挹注於減碳事項,如用碳費來補助電動公車。
蔡玲儀表示,現在在討論第3階段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今天論壇與談人的建議均會納入辦理,包含對於碳費使用比例等相關意見,但須有具體計劃,未來也會持續聽取各界意見。
每5年爲一期的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爲臺灣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的重要檢核點,目前已執行到第2階段(2021至2025年),依法下一階段需在開始前2年提出,氣候署表示,第3階段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2025至2030年)正籌組專家諮詢小組開會討論,預計今年年終發佈完整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