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副署國會改革修法 行政院:接受法律是無庸置疑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27日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昨直言,覆議案被否決後行政院必須立即接受,沒有釋憲一途,不依照憲法接受決定就是違憲,應辭職負責。對此,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說,卓院長已按照《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佈法律,發佈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規定,副署了這兩份法律,「卓院長接受覆議結果,纔會副署這項法律,行政院接受法律,無庸置疑」。
陳世凱表示,提出覆議跟聲請釋憲是兩套不一樣的憲政程序,互相不隸屬也不一定有相關,「行政院認爲這不會有問題,類似覆議後提出釋憲的有很多案例,不曉得這位學者有沒有好好去看之前的案例?這部分其實是不會有問題」。
另外,陳世凱也說,卓院長目前應該是朝野各黨團都相當信任的行政院長,「有些在野黨朋友提到院長是否應該辭職,我觀察,可能朝野各黨相當信任他,目前沒有這樣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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