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老婆是逢場作戲」遭色男硬上 傳播妹怒告強制猥褻

傳播妹「小美」指控謝姓男客在2023年3月間,強拉她上牀猥褻;謝否認,辯稱遭設局「仙人跳」。法官以陪侍小姐僅陪同聊天、飲酒等,依強制猥褻罪判10月。(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傳播妹「小美」指控,謝男2023年間點她陪酒,卻強拉她上牀猥褻;雖她自稱老婆,只是上班手段、逢場作戲,未經同意的性行爲,就是犯法。「小美」身上多處遭抓傷,胸部檢體驗出謝的DNA,但謝辯稱,遭「仙人跳」。法官以陪侍小姐僅陪同聊天、飲酒等,不包括性猥褻或性交,依強制猥褻罪判10月,可上訴。

「小美」指控,謝與友人在2023年3月25日凌晨在住處喝酒,兩人各叫她與鄒姓傳播妹到場同樂,一行人喝酒、嬉戲到清晨,謝友人與鄒上樓休息後,她遭謝強拉上牀、並壓制猥褻得逞,她反抗、踢到腳受傷,還是遭硬上。

事後,「小美」離開,並傳訊與「老闆」聯繫稱「我坐檯受委屈,這客人硬上,我一直反抗」,並與老闆返回質問謝。事後,「小美」到醫院就醫驗傷、報警處理,且「小美」胸部等處採樣檢體,鑑定出謝所留存的DNA。

當天案發後,謝友人與「小美」以通訊軟體對談,「小美」回覆:「就算是情侶也要經過同意,才能做出性行爲,不然,就是犯法」:「雖然我說是他老婆,但只是上班手段,逢場作戲而已」。

謝友人及另名傳播妹均證稱,案發過程,並未聽到「小美」求救;謝友人證稱,案發後,謝與「小美」、酒店經紀在門口吵架。法官勘驗監視影像,與「小美」離開,與老闆聯繫,並由老闆陪同返回,質問謝的說法相符。

謝否認強制猥褻,辯稱是「小美」抱他、親他,兩人還因坐檯費爭吵,「小美」離開後,帶經紀人過來理論,指控他不禮貌,隔天又帶人來找他要求道歉及賠償,是設局仙人跳。至於檢體驗出DNA,謝辯稱,他因嚼檳榔後,與「小美」摟抱所致。

臺中地院法官不採信謝的說法,審酌特種行業陪侍小姐的服務內容僅陪同聊天、飲酒等,不包括可任意性猥褻或性交行爲,依,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