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是警察還有議員弟弟 男幫「打通關」詐84萬下場出爐
男子謊稱自己是警察跟縣府很熟,可幫忙打通關,將兩名男子騙得團團轉。(邱立雅攝)
56歲甄姓男子自稱「是警察,跟縣政府很熟」,對林姓友人聲稱可協助申請砌土場,但需要打通關、給鄉公所保證金等相關款項,訛騙52萬元,後又對高姓男子聲稱可協助承租土地,拿了超過32萬元,還開假收據給對方。兩人事後聯繫不上甄男發現遭詐騙,報警提告。新竹地院法官依詐欺取財罪、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甄男對林男聲稱自己是警察,跟縣府很熟,可幫忙申請砌土場,但需要打通關,要給鄉公所保證金,讓林男分別交付了12萬元、8萬元現金。事後甄男又訛稱要給環保署款項,林男又交付了7萬元,事後甄男人間蒸發,林男始知受騙。
甄男之後又認識了高男,得知高男在AI智慧園區工地租賃土地開福利社,竟對高男訛稱自己弟弟是議員,用自己的名義去租比較快,租金1坪180,租40坪1200,1次繳1年,還需要去相關單位送禮,讓高男信以爲真,交付16萬8000元給甄男。
事後甄男在高男催促下,甄男僞造縣政府辦事員名義出具簡易收據給高男,用以表示該地政處辦事員確有收取甄男交付租金。甄男持續詐騙高男,聲稱辦理營業登記需要手續費,要打點公部門、建設公司動工也要保證金等等,讓高男又分別交付1萬7500元、8萬元、5萬8000元與甄男,甄男得手後馬上消失。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甄男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竟詐欺被害人等財物,顯乏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行爲實不足取;惟念其犯後終能坦承犯行,兼衡其自述警專畢業智識程度,案發時從事電玩業者職務,案發時獨居在宮廟,依犯詐欺取財罪、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犯罪所得84萬3500元沒收。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