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照顧女兒」 吳綺莉撇收下成龍1.2億分手費

記者林奕如/綜合報導

港星綺莉1999年和成龍婚外情生下小龍女吳卓林」,一度帶女兒遠走上海,之後2人回到香港定居,13日驚爆疑似虐兒及藏毒,目前案情調查中,但外傳是女兒擔心母親酗酒才狠心報警,還有一說是要逼成龍認女陰謀論。她日前接受電視臺專訪,侃侃而談自己獨力扶養女兒的心路歷程,以及傳聞收下成龍臺幣1.2億分手費作出迴應。

▲吳綺莉1999年生下成龍私生女,外傳收下1.2億分手費,但她暗指自己獨力扶養女兒。(圖/資料照/CFP、記者周宸亙攝)

據港媒報導,吳綺莉日前接受電視臺專訪表示,當初選擇跟女兒移居上海,是因爲怕女兒壓力太大,「連出門都被人評論,自己都受不了,更何況小朋友。」但是因爲工作關係,回到香港定居。她也透露,女兒智商正常,一直都知道父親是誰,不需要瞞她任何事情,但忽略了女兒的不開心。

▲吳綺莉16日接受專訪談到成龍,表示「不怪任何人」。(圖/資料照/翻攝《老友記》)

據傳,成龍曾支付港幣3千萬(約1.2億臺幣)分手費及每月港幣10萬(約臺幣40萬)生活費,但因爲吳綺莉返回香港被中斷生活費。對此,她直言「我從小到大都不喜歡解釋,覺得每1段關係1個杯子敲不響,每1件事情不是1個人的對或錯,自己都不是完美,怎麼會評論別人」。她又指出「這個女兒是我生出來,是我的女兒,我不照顧她,誰照顧她?」言談之中暗指自己獨立扶養女兒。而被問到成龍,她坦言「不怪任何人」,最不喜歡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