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公園管理處改隸 都會公園喂鳥將罰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配合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成立、更新名銜,2日上午揭牌。(袁庭堯攝)

原隸屬內政部營建署的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改隸9月成立的內政部國家公園署,2日上午舉辦揭牌典禮。自管處表示,未來將打造生態平衡站、淺山資源庫,針對高雄及臺中都會公園常見的民衆餵食野鳥、私自種花木、開闢休息區等違規行爲,也將訂出罰鍰依據及額度。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副署長陳貞蓉表示,國家公園已走過半世紀,面對環境議題及氣候變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署9月因運而立,強化臺灣的國土保育系統。除了國家公園,還納入溼地、海岸管理,建構出完整的國土保育管理版圖。未來期盼強化與周邊社區合作、建構保育體系,促成保育成果,此外更提供全民教育的場域,將保育成果推廣至國際。

自管處長張登文表示,自管處更名後將以山林遊憩及環境教育爲經營主體,轄下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北壽山、半屏山)、高雄都會公園及臺中都會公園將持續改善步道系統並活化設施,強化保育研究及創新解說教育,深化夥伴關係,爲都會型森林供應碳管理、淨零排放等生態平衡站,建立淺山資源庫。

自管處轄區除壽山、半屏山、旗後山、龜山有《國家公園法》衍生的規範及罰則,高雄都會公園、臺中都會公園過去因非屬國家公園範疇、無法可管,進而衍生部分人爲亂象。

高雄都會公園管理站主任蔡益銘表示,常見民衆會在公園內餵食流浪狗或白腰鵲鴝,甚至騎車進入、採竹筍、種植花木,還有私營休息區等行爲,未來會明確訂出違規行爲,讓民衆遵循,共同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然資源。

自管處強調,未來將力促《國家公園法》修法,針對2座都會公園定出違規行爲、罰鍰依據及額度,但仍會以勸導爲主,提升民衆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