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拉警報!公園喂鳥吃東西將吃罰單 最重6000元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最近禽流感疫情不斷升溫,北市府除實施環境消毒,也要求公園駐衛警加強勸導、取締餵食野鴿禽鳥民衆,對於不聽從勸導或者曾經勸導卻又重複餵食之民衆,將會依法開立裁處書裁罰,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以防止民衆隨意餵食禽鳥導致禽流感疫情擴大。

公園處表示,雖然各縣市政府全力投入禽流感防疫工作,大多數民衆也「聞禽流感色變,敬禽鳥而遠之」,深怕一不小心被傳染,然而在臺北市某些公園與廣場,卻仍可看到部分民衆餵食鴿羣,甚至還有家長帶着小朋友一邊餵食一邊追逐逗弄野鴿,完全將可能會因此感染禽流感及腦膜炎的可怕後果諸腦後。

公園處已針對轄區內常有野鴿等禽鳥聚集之公園及廣場展開各項防疫措施,例如請環保局協助本處於公園及廣場實施環境消毒,其次研定處理禽鳥屍體sop,並要求公園駐衛警加強勸導、取締違規餵食野鴿禽鳥之民衆,尤其是大安森林公園、青年公園、228和平公園、中央藝文公園、市民廣場、榮星花園花博公園、大湖公園及承德公園等,常出現野鴿聚集之重點公園,公園駐衛警均會加強巡邏,一旦發現違規餵食野鴿禽鳥之民衆,就會立即勸導要求改善,對於不聽從勸導或者曾經勸導卻又重複餵食之民衆,將會依法開立裁處書裁罰,以保障所有使用公園的民衆健康。

公禽感系由禽類流感病毒感染所引起,在禽類間分爲高病原性與低病原性,病例大多發生於禽類疫情處,然而人類對該病毒無免疫力,所以只要接觸禽鳥即有被感染之可能。因此,北市府於民國97年公告全面禁止於公園內餵食禽鳥,違者,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20款規定「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爲:……二十、主管機關爲特定傳染疾病之防制或公園管理之必要而公告禁止或限制之事項」,及第17條規定,可處行爲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提醒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