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商品住宅去化週期超36個月的城市 暫停新增用地出讓

財聯社5月1日電,自然資源部近日發佈《關於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據市場需求及時優化商業辦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規模、佈局和結構,完善對應商品住宅去化週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應調節機制。商品住宅去化週期超過36個月的,應暫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同時下大力氣盤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週期降至36個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週期在18個月(不含)-36個月之間的城市,要按照“盤活多少、供應多少”的原則,根據本年度內盤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積(包括竣工和收回)動態確定其新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積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