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性慾強 闖少女家逼脫內褲 累犯囚6年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曾有多次非禮前科的累犯,去年4月出獄不到一個月,又再尾隨年輕女子回家後搶劫,更逼迫對方脫下絲襪內褲後搶走。

16日他承認非禮及搶劫兩罪,精神科報告透露他自幼已有性慾強問題,多年治療成效不彰,他終被判入獄6年,法官勸他努力接受治療。

26歲的被告俊文案發時洗車工人,他有7項前科,其中6次皆涉非禮,首次於2002年發生,當時他只有15歲。

事發去年4月16日晚上近9時,23歲的事主返回灣仔文安寓所,被告尾隨入電梯。女事主開門時,被告忽然出現向她借電話,事主拒絕後,被告強行入屋,一邊以手掩住事主的口阻止她尖叫,接着又要她脫下絲襪、內褲及胸罩;女事主一度反抗,卻遭被告捉緊「拿頭撞牆」。

事主持剪刀反抗 內褲絲襪劫完即棄

被告抓住女事主大腿,探頭看對方內褲,並拉高對方上衣看她的胸部。事主一度手持剪刀欲嚇退被告,反遭被告推倒地上,掙扎間她用剪刀刺對方手臂。但最終還是被對方拿走女內褲及絲襪離去,但他隨即丟到垃圾桶

兩天後,女事主與男友銅鑼灣巧遇被告,即報警將他拘捕。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表示,覺得女事主吸引他,因此跟蹤對方回家,希望拿到電話號碼

根據精神科報告,被告自幼在性方面有長期的偏差問題,且愈來愈傾向使用暴力。被告亦有性慾強問題,才讓他一再犯案。他過去10年一直接受精神科及心理治療,但未見太大改善。辯方指出,被告因本案而出現抑鬱症狀,早前經治療後,問題亦見改善,希望能給他機會投入社會

街頭重遇被捕 被指危險

法官認爲,被告對社會的風險愈來愈高,考慮市民安全,終判他入獄6年,並勸喻被告把握時間接受治療。

精神科專科醫生麥棨諾指出,導致性慾強的原因有多種,包括男性荷爾蒙失調、患有躁鬱症、人格障礙等。觀乎本案被告,認爲其行爲已達病態。如他僅是純粹性慾強,可服用劑量抗抑鬱藥,或是注射女性荷爾蒙等,同時接受心理及行爲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