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籍」搶攻明星學校 包租婆月入3000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12年國教確定明年上路,很多家長不惜花錢,要送孩子明星學校,許多人違法出租戶籍,做起無本生意,一個月要收3000元,學生至少要設籍3年以上,才能取得學籍,輕鬆賺進10萬元。區公所表示,出租戶籍已違反戶籍法,家長也可能構成僞造文書,嚴重會被關3年。

以101學年度爲例,臺北市每位國小童可分得46萬元的教育經費新北市每位學生卻只有22萬元,連臺北市一半都不到,許多家長寧願多花錢,也要讓孩子們跨區就讀,臺北市的新生國小、博愛國小,都是熱門明星學校。

▼ 臺北市新生國小是熱門明星學校之一。(圖/翻攝自Google Map)

戶籍包租婆表示,今年要入學的學生,至少2010年就要設籍,雙方主要是簽訂租屋契約,一個月收費3000元,不少家長看上新生國小重視語文能力校風自由,她說,一間套房租給3戶民衆設戶籍,一個月賺9000元,如果被抓頂多罰3000元。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表示,除了家族成員以外,在沒有居住事實、沒有房屋所有權地址租戶籍,已經構成故意不實申請,根據戶籍法,罰款將由承租人繳交,以假戶籍換得學籍,可能涉及僞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最嚴重可能得關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