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絕外溢攤商成防疫破口 學甲警強力執法
▲臺南市學甲分局取締學甲公有場前方道路攤商羣聚事件,查有5家攤商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及未落實實聯制,警方依法開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學甲分局9日傍晚接獲民衆檢舉,指稱學甲公有市場前方道路有攤商擺攤且有民衆羣聚,學甲警方獲報後,立即指派警力前往現場查處,經查現場有5家攤商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及未落實實聯制,警方依法開罰。
處理員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予以掣單告發,並責令攤商即時收攤;另針對其中1家攤商未落實實聯制登錄部分,予以填具稽查紀錄表後,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移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
學甲警分局長翁志宏表示,市場內與周圍的攤商都必須落實實聯制,設置QR Code供民衆掃描;若流動攤販不遵守,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佔用道路開罰新臺幣1千200元到2千400元,另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新臺幣3千元到1萬5千元。目前疫情嚴峻,翁志宏分局長吁請攤商務必配合政府相關防疫措施,若有違反各項防疫規定,警方將強力稽查,以防疫情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