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房屋稅 桃園3.3萬戶未登記
桃園市政府市政會議日前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明年5月全國囤房2.0開徵後,預估有36萬戶適用「單一自住房屋輕稅」1.0%最低稅率。(賴佑維攝)
桃園市政府市政會議日前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明年5月全國囤房2.0開徵後,預估有36萬戶適用「單一自住房屋輕稅」1.0%最低稅率,不過有3.3萬戶尚未設籍,已寄出輔導設籍通知書,需在明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否則房屋稅恐增加上萬元。
囤房稅2.0於今年7月上路,明年5月開徵,桃園市地方稅務局指出,囤房稅2.0爲自住者降稅,囤房者重稅,而非自住住家房屋改採全國歸戶,各縣市需訂定差別稅率。桃園市政府日前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已送議會將在這個會期審議。
草案中規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而且供自住、有戶籍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將從1.2%降到1%,估算每戶減稅約859元。
稅務局估算,全桃園約36萬戶可享調降優惠,但清查有3萬3444筆資料沒有戶籍,已經在8月寄發輔導通知書,需在明年3月24日辦妥戶籍登記,若該戶沒有人設籍,明年5月可能會被課徵3.2%,與1%相比會多繳2萬元甚至更多。
爲鼓勵多屋族釋出閒置房屋,增加租屋市場,並考量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較難有效使用,草案中也明訂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共有房屋,按照屋主全國持有房屋戶數,稅率1.5%至2%,比修正前2.4%或3.6%低,估計有1萬多戶受惠。
此外稅務局鼓勵積極售屋,將1年以內待銷售房屋稅率由2.4%調降爲2%,稅務局表示,雖桃園沒有嚴重囤房情形,稅務局也參考財政部基準,修訂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適用較高差別稅率3.2%至4.8%,希望適度提高閒置房屋屋主的稅負,鼓勵出租房屋。
稅務局也說,預估修正後桃園稅收損失約9003萬元,但尚未考量自住房屋未在明年3月24日前設籍會依照較高稅率計算,目前無法準確評估,未來若真有損失,將請中央補足稅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