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寬頻保證?NCC:應先落實「上網是基本人權」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寬頻上網的速度過慢時常引起民怨,繼日前行政院陳沖等人指出行動上網是基本人權後,行政院政務院長張善政也說,網路業者應該提出最低頻寬保證,但NCC副主委陳正倉則表示,應該要先將「上網是基本人權」落實,再來討論保證頻寬的問題

張善政在29日於立法院提出應該加強頻寬基礎建設,並要求業者得提供最低頻寬保證,以保障消費者得的權益;但陳正倉表示,應該先落實「上網是基本人權」才能要求業者保證頻寬,而且太多人在同時間上網、各電腦的速度不同等會影響頻寬的因素,都該列入考量

對於臺灣寬頻網路龜收費卻高的問題,陳正倉認爲除了要求業者改善外,依上網速率付費、調整上網「吃到飽」的費率等,都是可以思考的方向;他說「吃到飽」費率要是現在取消的確會有難度,所以已經先請業者檢討訂價合理性

另外,NCC也將委由公正機構測試實際的上網速率,以免業者及消費者各有各的說法。陳正倉說,預計今年下半年就會在全臺灣進行大規模的網路測速,近期則會先針對五都的行動上網進行小規模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