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3600...微電車掛牌納管上路 桃警加強取締開單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月30日起納入管理,但昨天仍有不少微電車均未依規定領用牌照,在路上趴趴走被巡邏員警攔下開單。警方呼籲車主務必完成掛牌、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否則不得上路。
桃園分局龍安派出所昨執行巡邏勤務時,在龍壽街發現1名泰國籍及2名越南籍移工,騎乘的微電車均未依規定領用牌照,攔查後依規定開單告發並移置保管,經查3輛均屬檢驗合格的微電車,在場也向所屬僱主宣導應趕快到監理單位辦理掛牌作業,並投保強制責任保險纔可繼續騎乘上路。
另外景福派出所員警巡邏時,在中山路攔查一輛印尼籍移工騎乘的未宣掛號牌微電車,一樣開單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女移工表示是以新臺幣5000元跟同鄉購買的,員警也當場告知應到監理單位辦理掛牌作業,並應投保強制責任保險才符合規定。
警方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微電車)掛牌緩衝期自今年11月30日起正式結束且必須掛牌納管,桃園警方將針對微電車違規事項加強宣導及取締告發,車主切勿心存僥倖,應確實完成掛牌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否則不得上路,一旦被取締告發,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將處罰1200元到3600元罰鍰。
民衆騎乘微電車酒駕同樣會挨罰,酒測值達0.15MG/L到0.24MG/L,將被處1200元到2400元罰鍰,若超過0.25MG/L或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將會被追究公共危險罪責,另外微電車也禁止雙載、時速限制爲25公里、並要戴上安全帽及年滿14歲纔可以騎乘上路等規定,呼籲民衆應確實遵守。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月30日起納入管理,但昨天仍有不少微電車均未依規定領用牌照,在路上趴趴走被巡邏員警攔下開單。記者周嘉茹/翻攝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月30日起納入管理,但昨天仍有不少微電車均未依規定領用牌照,在路上趴趴走被巡邏員警攔下開單。記者周嘉茹/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