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摩鐵求「代叫小姐」下秒衝櫃檯對她「掐頸熊抱」20秒

醉男摩鐵求「代叫小姐」,下秒衝櫃檯對她「掐頸熊抱」20秒。(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鍾姓男子入住汽車旅館,飲酒後跑到櫃檯叫車,卻對女服務人員起色心,惡喊「有沒有代叫小姐」服務,隨後衝進櫃檯內熊抱她,嚇到女子倉皇逃開,怎料鍾男竟還從後追上,對她掐頸、環抱20秒,而掙扎期間女子也受了傷,趁隙跑回辦公室並報警處理;法官依犯強制猥褻罪,累犯,判處鍾男有期徒刑8月。

據判決書指出,2021年10月21日晚間近8時許,鍾男入住高雄某汽車旅館,晚間10時許,於飲酒後步行至旅館櫃檯辦公室窗口,向服務人員A女提出代叫計程車的服務,等候計程車期間,鍾男見A女獨自一人在櫃檯,認有機可趁,竟在櫃檯辦公室門口詢問A女「有沒有代叫小姐的服務」後,進入櫃檯辦公室內,動手拉扯A女欲擁抱她,經A女掙脫跑至旅館中庭,鍾男仍從後追上,自A女後方掐住她的頸部並強行環抱她約20秒,對其強制猥褻得逞。

事後A女持續掙扎抵抗,雙方均跌倒在地,A女因而受有右膝挫傷並皮下瘀血之傷害,趁隙A女爬起並跑回櫃檯辦公室報警,警方到場後當場逮捕鍾男,將其依法送辦。

鍾男於警偵訊之初,僅不爭執有動手拉扯A女、掐住A女頸部及環抱對方之事實,但辯稱當時酒醉已不省人事。

法官審酌鍾男未能尊重A女身體自主權,酒後爲滿足一己性慾,以強暴方式對其爲強制猥褻行爲,不僅破壞A女性自主決定權、身體控制權,並使其身心受創,所爲實非足取;法官考量鍾男事後坦承犯行,迄今未與A女達成和解、亦未爲任何賠償以彌補A女所受損害之犯後態度,兼衡A女因掙扎跌倒受有傷勢,法官依犯強制猥褻罪,累犯,判處鍾男有期徒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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