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理專侵佔2.8億遭訴 北院裁定羈押
前臺新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中)涉侵佔客戶資金共2.83億餘元,今被起訴移審臺北地院院,法官裁定羈押。(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新銀行理財專員周勵宏,爲了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A走6名VIP客戶存款共2.83億餘元,今(12日)遭依《銀行法》職員特殊背信罪、僞造文書、洗錢等罪起訴。偵查期間周男遭羈押禁見,全案移審臺北地院,法官訊問周男後,裁定羈押,解除禁見,可抗告。
檢警調查,42歲的周勵宏自2009年1月間起,向客戶推銷金融商品、協助投資,以方便作業爲由要求客戶在空白出款單用印或簽名,實際上卻以「螞蟻搬象」方式,偷偷把錢輾轉匯進自己戶頭,直到有客戶反映帳戶約有1000萬元不翼而飛,銀行報案,全案才曝光。
檢察官認定,周男總共A走6名客戶2.83億餘元,犯後飾詞狡辯,不思悔改,也未設法賠償客戶及銀行損失,還積極規畫脫產、逃亡海外,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判處10年以上徒刑。